各学院、相关部处:
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听课系统开始启用, 进入试运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和杭电教发通〔2017〕10号《关于规范校、处两级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听课人员,按照听课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杭电教发中心”登录教学听课系统,选择听课课程,使用对应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填写并提交。个人不需要再提交纸质评价表,学院不需要再定期提交院领导听课汇总表和院教学督导听课汇总表,系统会定期生成听课统计表。
在本通知发送前已完成听课并填写了《课堂教学质量听课评价表》的,可选择在教学听课系统上补登或将纸质评价表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216办公室,由本中心代为录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4日
关于启用教学听课系统的通知(杭电教发通〔2018〕5号).pdf
